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同意建立數字經濟發展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函 English
【法寶引證碼】CLI.2.5131573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同意建立數字經濟發展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函
(國辦函〔2022〕63號)
國家發展改革委:
你委關于建立數字經濟發展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請示收悉。經國務院同意,現函復如下:
國務院同意建立由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的數字經濟發展部際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請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精神認真組織開展工作。
附件:數字經濟發展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國務院辦公廳
2022年7月11日
2022年7月11日
附件
數字經濟發展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根據《“十四五”數字經濟發展規劃》部署,為加強統籌協調,不斷做強做優做大我國數字經濟,經國務院同意,建立數字經濟發展部際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制度。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推進實施數字經濟發展戰略,統籌數字經濟發展工作,研究和協調數字經濟領域重大問題,指導落實數字經濟發展重大任務并開展推進情況評估,研究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二)協調制定數字化轉型、促進大數據發展、“互聯網+”行動等數字經濟重點領域規劃和政策,組織提出并督促落實數字經濟發展年度重點工作,推進數字經濟領域制度、機制、標準規范等建設。
(三)統籌推動數字經濟重大工程和試點示范,加強與有關地方、行業數字經濟協調推進工作機制的溝通聯系,強化與各類示范區、試驗區協同聯動,協調推進數字經濟領域重大政策實施,組織探索適應數字經濟發展的改革舉措。
(四)完成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成員單位
聯席會議由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央網信辦、教育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國家衛生健康委、人民銀行、國務院國資委、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銀保監會、證監會等20個部門組成,國家發展改革委為牽頭單位。
聯席會議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分管負責同志擔任召集人,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分管負責同志擔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員單位有關負責同志為聯席會議成員(名單附后)。聯